2016-06-29 10:22:35 辽宁华图公考问答 http://ln.huatu.com/wenda/ 文章来源:辽宁华图
2016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笔试已经结束,沈阳人事考试_沈阳公务员考试为您提供2016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成绩预约查询,2015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进面分数线查询和辽宁省公务员考试面试课程等相关辅导,辽宁公务员交流群:445437065,关注辽宁华图微信(syhuatu)随时随地了解考试信息 。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从律师和法学专家公开选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办法》,规定具有立法权的人大常委会的法制工作机构、政府法制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招录一定数量的律师、法学专家从事法律法规起草工作。
该文件立意在于打通不同法律专业岗位之间的流转,让同样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不再受到岗位门槛的制约,真正实现法律职业的融通,实现法律人才资源的最佳配置。
大家谈论比较多的是从律师中选拔法官和检察官,律师担任立法工作者的话题则谈论比较少。为什么要从律师中选拔立法工作者?律师能胜任立法工作吗?选拔律师为立法工作者可能解决什么问题,又必须防范什么新问题?这是很多人关心的话题。
在一些学者看来,律师是程序的工程师。而立法实际上也是程序的艺术。很多时候,一部法律能否被接受并不取决于法律的实质内容本身,而取决于制定法律的程序是否公平,正当和公开。律师对于程序的把握有助于立法工作符合程序要求。
一个优秀的律师同时也是法律风险的防范者,而立法工作实际上也是在立法上进行风险防范。
在地方立法工作当中,最重要的思维绝不是如何限制民众的权利,而是通过立法制约地方政府的权力,理顺政府各部门的职权。地方立法要解决的是,地方政府有可能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权利,也有可能怠于行使职权,无法实现政府职能,侵害民众福祉。地方立法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为了防范这两种风险的出现。律师在这一方面便可以施展防范风险的本能。
立法还是妥协的艺术,而律师实际上是善于达成妥协的,这种妥协并不是说毫无原则的退让,而是达到让双方都能够接受并且符合现实条件的状态。
从这几个角度来讲,从律师中选拔立法工作者,都是非常合理的做法。不过,立法并不纯粹是技术上的问题,一部新的法律制定出来之后,技术上再完美,也未必能够获得足够的威望,让民众自愿遵守。地方立法的一个主要功能在于,明确公共利益在当地的界限。只有公共利益的界限确定之后,地方政府行使怎样的职权去实现公共利益等问题,才可能得到厘清。
而公共利益恰恰不是一个通过法律技术可以计算出来的东西,需要在各方面共同商讨、辩论和磨合的过程中,才可能明晰。也就是说,吸纳律师进入立法工作者行业,只是提高立法质量的一个方面,要做的其他工作还有很多,比如,在法规起草过程中,要畅通民众参与立法的渠道,不断完善立法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充分吸收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很明显,强调从律师中选拔立法工作者,是对立法专业性不足的补充,是立法工作专业性的进一步发展。但是面对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利益冲突日益深化,急需进行更高更大强度的整合,以达成立法上的共识。
(编辑:辽宁华图_01)贴心微信客服
贴心QQ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