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12 14:00:47 辽宁华图公考问答 http://ln.huatu.com/wenda/ 文章来源:辽宁华图
沈阳军区总医院坐落于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83号、立交桥东侧100米处,始建于1948年11月,是一座集医疗、保健、科研、教学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岗位人员。
招聘对象需符合如下具体要求:
一、应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和军队的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军队护理事业,自愿到军队医院从事护理工作并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2.应聘护士年龄要求为18周岁至35周岁(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3.经过正规护理院校学习,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择优录用本科以上学历,有三级甲等医院工作两年以上经历的社会应聘人员;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岗位要求。
二、竞聘程序:
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6月15日,请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个人简历(电子版见附件,发送到联系方式中的指定邮箱);
2.居民身份证、院校毕业证、学位证、护士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重要培训的证书、奖学金证书、发表文章等,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初审通过后另行上交复查。
3.2015年6月16-17日,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核。
4.2015年6月18-19日,公示初审名单。
5. 2015年6月19日确定最终参聘人员名单并组织笔试、面试。
6. 2015年6月下旬,汇总成绩并形成聘用名单。
7.医院常委会研究、审批聘任人选。
三、聘期和福利待遇:
应聘上岗者按照医院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责、权、利,以及其他福利待遇。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83号
沈阳军区总医院护理部人力资源办
邮政编码:100840
联系人:王芳
电话:024—28851910
E-mail: shenzonghulib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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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军区总医院护理部
二0一五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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